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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书有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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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4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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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医疗事故等级、对鉴定过程的说明等。在司法实践当中,一般是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活动的。

  一、医疗事故鉴定书有什么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2.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3.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4.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5.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6.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7.医疗事故等级;

  8.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二、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医学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三、医疗事故鉴定必须要哪些材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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