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逃逸造成的车损要如何赔偿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可以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停运损失以停运前每天的正常营运收入计算。
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肇事逃逸要刑拘几天
刑事拘留一般是三十七日内。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如何认定肇事逃逸
法律快车提醒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