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调解期限应该如何界定
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为当事人在收到交管部门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个工作日内。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二、交通事故调解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调解程序是:
1.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2.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5.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三、交通事故调解的技巧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交通事故调解的技巧有:
1.调解是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合意的,只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调解才可能进行;
2.应以律师身份或中间人的身份向对方提出调解的建议;
3.调解应该尽可能选在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完毕之后;
4.进行调解时,必须组成有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谈判小组;
5.调解应当制作签订调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