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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导致劳动仲裁无法受理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1-14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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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动仲裁无法受理的条件一般包括: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不合格;争议内容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等。

  一、什么是导致劳动仲裁无法受理的条件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

  二、申请劳动仲裁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申请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

  1.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书面申诉;

  2.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3.申诉请求事项应当明确具体;

  4.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准确地提出自己的请求。

  5.当事人接到开庭通知后按时出庭;

  6.其他。

劳动仲裁受理

  三、员工劳动仲裁提交哪些资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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