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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证债权人合法地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安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31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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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保证债权人合法地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安全的方法是与债务人协商将特定的财产设立留置权。债权人的义务包括了履行合同中的约定、在债权转让的时候及时的通知债务人等等。

  一、如何保证债权人合地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安全

  债权人要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的,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将特定的财产设立留置权,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则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二、债权人有什么义务

  法律快车提醒您,债权人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在债权转让的时候履行通知债务人的义务;承担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承担债权转让后债权瑕疵的担保责任等。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债务人的合法权利具体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4.债权无效抗辩权

  债务人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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