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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执行人的范围有什么要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9-12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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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遗嘱执行人的范围是年满十八周岁的并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或者是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并且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都是可以成为遗嘱执行人。

  一、遗嘱执行人的范围有什么要求

  遗嘱执行人资格有以下要求:

  遗嘱执行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才具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或者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可以。

  二、遗嘱执行人不执行怎样处理好

  遗嘱执行人不执行的处理方式:

  权利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遗嘱执行人按照遗嘱的内容执行遗产。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因为遗嘱执行人不执行而造成了相关继承者的利益损失,可以要求遗嘱执行人承担损失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三、遗嘱执行人的权利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遗嘱执行人的权利有:

  1.遗嘱审查权。遗嘱人要忠实执行遗嘱,就必须首先掌握遗嘱中对各项处分的真实涵义以及遗嘱是否真实合法。如遗嘱人是否有遗嘱能力,遗嘱是否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有无涂改、变换或隐匿等情形,是否给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是否处置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等等。此外,对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遗产的数量、遗产的所在地、继承的份额等问题也必须予以明确。

  2.有限处分权。遗嘱执行人有权对遗嘱所涉及的全部遗产进行有效控制。

  3.排除妨碍请求权。遗嘱执行人在执行职务时,任何人(包括继承人在内)不得妨碍和干涉。继承人亦不得处分与遗嘱有关的遗产,这里所谓的“继承人不得处分与遗嘱有关的遗产”,是指未经清算和按遗嘱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擅自处分未经分割的遗产或者有妨害遗嘱执行人的执行职务的行为,遗嘱执行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责令妨碍其执行遗嘱活动的人承担由于其行为而给自己和遗嘱继承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4.报酬求偿权。关于遗嘱执行人是否可以收取报酬,未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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