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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基于什么样的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6-27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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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是包括有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安全原则、结果责任原则以及相应的事故认定书审查原则,其中的路权原则是指各车辆和行人都要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基于什么样的原则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原则是:

  1.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因果关系原则。根据法律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3.路权原则。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4.安全原则。

  5.结果责任原则。

  6.事故认定书审查原则。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的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的材料包括:

  1.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等;

  2.如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还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证人的笔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申请复核。复核的机关为作出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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