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准确判定电动车超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责任
电动车超车发生事故这样划分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的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的材料包括:
1.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等;
2.如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还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证人的笔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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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可以放车
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后五日内可以提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出现交通事故后,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警可以扣车。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