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不到场的离婚案应如何处理案件
离婚被告不到场的处理:
审理离婚案件时,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离婚案件由于涉及身份关系,与其它案件相比有其特殊性。一方面,婚姻状况只有离婚双方最清楚,他人一般不易把握。另一方面,在离与不离的问题上,只有当事人才能做出决定。所以法律规定了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尽量本人亲自到庭。
二、离婚案件开庭程序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案件开庭程序为:
法院宣布开庭、宣读开庭纪律;核实当事人身份之后由各当事人提出证据,按照顺序进行发言;然后法庭作出判决之前可以调解;最后对案件,法官会依法进行宣判。
三、开庭审理离婚案件一定会宣判离婚吗
不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