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否具备有效性
婚前协议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前协议书的内容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限制双方结婚权利,男女双方约定的事项必须是合法的,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的欺诈或胁迫。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婚前协议该怎么书写
婚前协议应该包括的内容有: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2.婚前财产及婚后财产的归属;
3.缔约时间及地点、违约责任;
4.争议解决方式以及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添加的内容。
三、婚前协议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
2.协议书正本,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5.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
(4)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息归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