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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时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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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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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时的量刑标准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行为人一般会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在两个月内作出判决。

  一、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时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方面为存在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自然人或单位。

  4.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多久判刑

  一般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法律快车提醒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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