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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应对紧急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负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1-16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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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紧急避险导致的损害责任一般是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包括发生的时间是在危险正在发生或迫在眉睫的时候;不能超过其必要限度造成不必要的损害等。

  一、谁应对紧急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负责

  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2.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

  3.因紧急避险采取的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二、构成紧急避险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构成紧急避险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紧急避险的时间:危险正在发生或迫在眉睫,对合法权益形成了紧迫的、直接危险。

  2.紧急避险的意图:行为人对正在发生或即将要发生的危险有明确的认识,并希望以避险的目的来保护较大合法权益。

  3.紧急避险的对象:行为人损害一种合法权益的方法保全另一种较大的合法权益。

  4.紧急避险的可行性:必须是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危险时,才允许实行紧急避险。

  5.紧急避险的限度: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其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什么是必要的限度,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在实践中,其标准是紧急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应小于所避免的损害。

紧急避险行为

  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有何区别体现在哪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有:

  1.危险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非法侵权;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广泛,可以是非法侵权,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和动物侵权;

  2.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正当防卫没有这样的要求;

  3.对主体的要求不同,紧急避险要求主体不具有特定身份,而且正当防卫没有这样的要求,任何人都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4.避险保护合法利益,损害合法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选择法律,两害相全取其轻,避险保护的利益必须大于避险行为损害的第三方的利益,如果等于或小于损害的利益,避险就没有意义,法律也没有保护的必要;

  5.实施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权人实施,紧急避险必须向第三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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