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未过户怎么处理
车辆买了没有过户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卖方约定过户履行期限;买方也可以直接视作违约处理,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进行相应损失赔偿;或者采取起诉手段,如法院判决后卖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车辆过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五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让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二十六条
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抵押登记。
在机动车质押备案期间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质权人共同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质押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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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禁止车辆过户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下列情况的机动车禁止过户:
1.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2.达到报废年限的(如车况较好,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可以过户,但不准转籍;
3.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两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4.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5.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
6.违章、肇事示处理结案的或公安要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7.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8.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9.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