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协商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协商分割应当基于双方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并考虑以下因素:
1.夫妻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在协商分割共同财产时,应考虑夫妻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包括各自的投资、努力和劳动成果。如果一方对财产的积累贡献较大,应当在分割时得到相应的补偿。
2.财产的性质:共同财产的性质不同,分割的方式也不同。例如,对于房产、车辆等实物财产,可以采取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者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对于存款、股票等金融资产,可以采取变价分割或者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
3.子女的利益:如果夫妻双方有子女,应当考虑子女的利益,特别是在涉及到抚养权和探视权等问题时。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确保子女的利益得到保障。
4.债务的承担:如果夫妻双方存在共同债务,应当在协商分割时明确债务的承担。如果一方承担了大部分债务,应当在分割时得到相应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怎么去证明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
1.针对夫妻共同存款的流向,可以向存款所在银行查询账户流水走向,若自己无法查询,则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向银行查询账户记录,并且需要求对方在法庭上说明存款的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的必要性和真实性。
2.如果出现一方私自出售(赠与)夫妻共同房产的情况,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合同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处分夫妻重大共同财产,如买受人知道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还从单方处购买,则难以认定其属于善意取得。关于房屋买卖的信息,可以在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查询。
3.如果是以与他人串通伪造债务的方式转移共同财产的,在夫妻离婚时,由作为配偶一方的债务人举证证明,其所借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合意或者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举证证明不能,配偶另一方则不承担债务偿还份额。如果配偶一方举证证明所借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配偶一方则不承担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