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应对有争议的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双方情况进行判决。如果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应该双方平均分配,属于个人财产的,则仍归个人所有。如果一方有照顾老人、抚养子女等行为,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的权利;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离婚时,人民法院考虑子女和女方的权益;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公平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6.实事求是原则。
三、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法院多久判决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法律快车提醒您,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再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