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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双方合同抗辩权的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2-06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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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界定双方合同抗辩权的规定是: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方都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如果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那么后履行一方就会具有先履行抗辩权。

  一、如何界定双方合同抗辩权的规定

  双方合同抗辩权的规定是:

  1.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双方均具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2.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情况下,后履行一方具有先履行抗辩权;

  3.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先履行一方有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不具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先履行一方具有后履行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合同中抗辩权的作用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中抗辩权的作用是当一方合同当事人违约或可能违约时,对方当事人享有暂时停止履约的权利,以避免或预防因履约给自己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在于:

  1.权利主体不同,先履行抗辩权属于后履行一方,不安抗辩权属于先履行一方;

  2.适用情形不同,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先履行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先履行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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