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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将欠款利息作为债权申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1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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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能将欠款利息作为债权申报,但是自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候,附利息的债权就视为到期债权,将会停止计息。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一般债权人自接到通知后30天内申报债权。

  一、是否能将欠款利息作为债权申报

  延迟履行期间产生的加倍债务利息,属于债权人的债权,公司作为债务人进行清算时,迟延履行利息可以作为债权进行申报。但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将停止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二、破产债权申报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债权申报书,写明债权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申请抵销、是否为连带债权等。债权人为担保人的,写明担保成立的时间、担保的方式、被担保的主债权情况、被担保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担保期间、财产担保的担保物情况、代替债务人清偿的情况等;债权人为连带债务人的,写明连带债务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代替债务人清偿的情况等;对破产企业拥有多笔债权的,逐笔申报。

  2.债权产生或存在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判决书等,债权人不能仅提供明细账,应将记账用原始凭证全部复印或出具书面说明;债权受偿情况的证据材料;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或申请执行期限的证据材料。

  3.计算利息,应附详细的计息清单。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

  7.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三、进行债权申报时可以有什么要求

  法律快车提醒您,可申报的债权的要求:

  1.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2.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

  3.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4.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

  5.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

  6.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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