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人配偶要求离婚有怎样的限制条件
军人离婚的限制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是指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
二、军人离婚怎样进行财产分割
法律快车提醒您,军人离婚时财产依据以下进行分割:
1.婚前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2.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获得财产应当均等分割;
3.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4.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军人起诉离婚多久能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一般三至六个月可以判决离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