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举证的关键要点有哪些内容
1.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比如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等。
2.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比如婚后情况自述、邻居证言。
3.证明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证据,比如一方或双方有虐待对方亲属的事例,有关人员的证言等。
4.证明离婚财产的证据,比如双方各自财产的来源证据,财产取得时有关证人证言等。
5.证明子女抚养能力的证据,比如双方的经济收入证明、双方教育水平的证明和生活环境优劣的证明等。
6.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起诉离婚的证据等。
二、离婚诉讼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诉讼的举证期限是:
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
三、离婚案件多久结束
1.简易程序审理的3个月内结案。
2.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结案。
案情特别复杂的,可向本院院长申请延长6个月,再不能审结的,再向上级法院申请延长6个月,期内必须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