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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权应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2-05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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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夫妻共同债权的处理方式是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夫妻间的共同债权在符合一定的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进行转让的,通知债务人即可。夫妻共同债权是可以从债权产生意图来看夫妻有无共同借贷的合意进行认定。

  一、夫妻共同债权应如何处理

  夫妻共同债权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权能否进行转让

  法律快车提醒您,只要通知债务人夫妻之间可以进行债权债务转让。离婚双方对其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债权人同意转让给夫妻中的一方,可以转让。所以债权人可以把债务都转移到一个人来清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其中一方没有承担相应的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偿。

  夫妻之间可能会存在借贷关系,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不过要注意的一点是,夫妻一方是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从事一方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在这种情况下才会形成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夫妻共同债权如何认定

  1.从债权产生意图来看夫妻有无共同借贷的合意。根据我国婚姻法立法与实践,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夫妻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借贷关系,视为共同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如果夫妻间并无共同借贷合意,则不论该债权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权均应视为夫妻共同债权。

  2.从债权的实现目的判断夫妻否分享了借贷行为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没有共同借贷的合意,但该债权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借贷行为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权。若该债权的收益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亦可认定为个人债权。

  3.从债权产生的时间来判断,夫妻双方是否存在建立共同财产制的现实基础。如果夫妻双方存在分居关系,且因感情恶化或感情完全破裂而分居的,那么在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所获得的债权为夫妻个人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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