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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有哪些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22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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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有,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工作收入、现金、有价证券;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等不动产;债权、股权、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其他。

  一、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有哪些规定

  法院强制执行财产范围:

  1.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

  2.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3.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4.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5.其他应当报告的财产。

  二、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方法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官不执行怎么办

  在强制执行立案后,法官会查询被执行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没有,会在立案后六个月内中止执行。如果超过六个月时间仍未执行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快车提醒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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