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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强制拆除农田违法改建房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1-28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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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是可以强制拆除农田违法改建房屋的,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是违建房屋是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如果当事人自己不拆除的,则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

  一、是否可以强制拆除农田违法改建房屋

  农田违法改建房屋,需要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房屋强制拆除的起诉时限是多久内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被行政强制拆除,行政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六个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强制拆除农田改建房屋

  三、如何申请行政复议来反对村里的强制拆除

  1.申请。

  如果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其中,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具体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裁决申请资料齐全的,裁决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则申请人需在7日内补齐。

  2.审理。

  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首先会听取各方陈述,认定补偿安置的事实是否清楚,并征询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期间,如果拆迁双方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的,应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交给裁决机关,拆迁裁决程序终止。若申请人经两次通知没有参加裁决审理的,视作撤回裁决申请。若被申请人经两次通知不出席裁决审理的,裁决机关可缺席裁决。

  3.文书送达。

  送达裁决文书如申请书副本、裁决书等,必须有送达回证。送达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采用公告送达的,可将裁决文书张贴于被拆除房屋的拆迁基地内,公告天数不得少于5 天。

  4.执行。

  拆迁裁决书送达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应当按照裁决方案认真执行。不执行的,裁决机关可依法申请有关部门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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