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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需要哪些步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2-16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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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征地手续需要的步骤是先要征地调查,然后是组织征地听证和出具征地公告,最后是进行补偿和交付土地,根据法律规定,征地如果是发生纠纷的,则是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来处理。

  一、征地需要哪些步骤?

  征收土地定程序有: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征地公告;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公告之日补偿方案和安置补偿方案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为单位制定并公告;

  6.征地补偿方案报批;

  7.征地补偿方案批准;

  8.土地补偿登记;

  9.补偿,交付土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集体所有的土地、单位、个人的房屋和其他房地产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

  二、解决征地纠纷的方法

  1.对于征地的行为不服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手段

  对于政府和用地单位的土地征用的行为,认为其存在违法性或者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确实认为不合理的,对该政府部门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处罚金。

  2.对征地的决定不满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的手段

  政府是征地行为的主导者和执行者,对于政府、用地单位甚至是村组织的拆迁征地方案和行为都不满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上级政府部分对该征地的行为进行审查。如果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可以撤销该行为。

  3.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可以采用民事诉讼的方式

  政府征地时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征收或者是采用强制征地的手段征用的,造成村民财产损失的,可以就侵权之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案情进行民事判决,可以要求该部门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或者是回复原状等方式解决。

  4.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也可采用协商或者是调解的方式来解决

  在征地补偿协议中约定可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征地部门在赔偿时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补偿的,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争取有恰当的解决方式。也可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进行调解,签订民事调解书,节省诉讼资源。

  5.征地部门在征地前可以组织听证会和座谈会

  征地部门在下发征地方案前,可以就该征地的范围、征地的补偿项目和补偿款项等问题召开座谈会和听证会,听取专家和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科学民主决策,减少争议。

  三、征地补偿款是给村委还是个人

  法律快车提醒您,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按下列方法分配:

  1.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实际所有人取得;

  2.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拟定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决定如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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