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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在先的债权是否优先受偿债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5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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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保全在先的债权是不可以优先受偿债务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债务人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则债务人不还款时,抵押债权人是享受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保全的方式是代位权和撤销权。

  一、保全在先的债权是否优先受偿债务

  保全在先的债权没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和质权才能优先受偿。法律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债权保全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债权保全的措施有,行使代位权和行使撤销权。行使代位权需符合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和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情形;而行使撤销权需要符合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债权保全期限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债权保全的期限主要分为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期限和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期限,代位权行使的期限应当是以债权人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为限,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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