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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是指什么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03 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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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人身损害侵害了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如果因人身损害产生纠纷,涉及到的赔偿内容一般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如果受害人因此致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一、人身损害是指什么权

  人身侵权损害是指:侵害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和身份权所造成的损害。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依一定行为或基于相互之间关系所发生的一种人身权利,例如:因为结婚而产生的配偶权。

  二、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哪些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人身损害的情形有哪些

  律快车提醒您,人身损害的情形有:

  1.暴力行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是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违法行为。

  2.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武器、警械。

  3.其他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

  4.非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人身自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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