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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说的执行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8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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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院说的执行的意思是指法院对已经生效的裁定、判决中所确定的内容予以实现而依法进行的活动。申请执行需要的文件材料有:被执行人的财产身份信息、生效的原判文书原件等。

  一、法院说的执行是什么意思

  执行是指将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

  其中,民事执行是指当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依法运用国家强制力,采取民事执行措施,迫使债务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人权利的法律活动。

  二、向法院申请执行需要哪些文件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流程主要是包括需要准备好强制执行的申请书还要缴纳强制执行的费用,这个也是立案的费用,然后还需要提交当时的判决文书还有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等等,然后法院,就会进行立案和受理。

  三、怎么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

  法律快车提醒您,强制执行的撤销方式是:

  1.申请执行人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

  2.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书后,执行局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终止强制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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