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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需要提交哪些文件和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21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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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申请执行需要提交的文件是申请书,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其他的材料。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一般是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一、申请执行需要提交哪些文件和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是多少

  法律快车提醒您,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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