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夫赡养义务替他人尽孝是否必须赡养
替前夫尽孝没有赡养义务。子女只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法律规定子女赡养老人有哪些内容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的,子女独立后应当履行赡养义务。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
2.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3.没有经济收入的已嫁女儿仍然有赡养义务。出嫁女儿本人没有收入的,不能作为拒绝履行赡养老年父母义务的理由,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赡养费。
4.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分过家以及分家是否公平的影响。
5.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履行赡养扶助义务多少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三、赡养义务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法律快车提醒您,赡养义务包括:
1.给付赡养费,在经济上供养被赡养人,保障其衣食住行等方面;
2.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在生活中予以照料;
3.尊敬、关心和陪伴被赡养人,在精神上予以慰藉等。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