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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常见原因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2-18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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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常见原因有施工与管理不到位、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自然环境因素、违背建设程序等。建设工程的质量由建设单位全面负责,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由工程监理单位承担。

  一、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常见原因有

  1.违背建设程序;

  2.违反规行为;

  3.地质勘察失真;

  4.设计差错;

  5.施工与管理不到位;

  6.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品及设备;

  7.自然环境因素;

  8.使用不当。

  二、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如何判定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判定要以工程相关各方之间的合同、协议和法规为准,具体还需根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1.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建筑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三、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分类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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