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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民事调解书的时效为几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2-25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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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撤销民事调解书的时效法律没有进行明确规定,如果是有证据可以证明该调解书有胁迫、欺诈等违法情况的,则是可以申请撤销处理。民事调解书的有效期一般是永久的。

  一、撤销民事调解书的时效为几年

  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时间。

  如果有证据证明调解不是建立在相商一致的基础上或是存在胁迫、欺诈等违法情况的当然可以申请撤销。

  调解书生效后即具有有强制力是因为这是建立在双方合意的基础上,是当事人自主选择的,其本身就是公平的。如出现上述不具公平性的情况时,可依法申请撤销。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申请再审。

  二、民事调解书的写作方法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事调解书的写作方法与民事判决书有共同之处,下面介绍一审民事调解书的写作方法,以供参考:

  1.标题和编号。标题由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编号由年度、院名简称、文书简称和文书顺序号组成。

  2.诉讼参与人(原告人、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况;

  3.一审民事调解书要直接写明案由。

  4.事实。在写法上,一般采取把双方争议的事实和法院认定的事实综合在一起写。

  5.理由。调解理由,是指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从而讲明道理,分清是非,表明态度,案情简单,协议达成也顺利的,可以不写理由。

  三、民事调解书有效期为几年

  调解书的有效期没有限制,自签订起,永久有效。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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