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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是怎么申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1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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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强制执行申请的方式是携带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强制执行申请书、主体资格材料、可供执行的清单等到原判法院提交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应当注意要在法定期限内申请。

  一、强制执行是怎么申请的

  当事人携带已经生效的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强制执行申请应注意什么事项

  1.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2.要携带完备的材料;

  3.不需要预交执行费用;

  4.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强制执行申请费用多少

  法律快车提醒您,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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