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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域名侵权触犯了哪条法律法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2-21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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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网络域名侵权触犯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具体可以构成域名侵权的情况是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其他商标的复制、模仿,被告主观具有恶意,以及其他的情况。

  一、网络域名侵权触犯了哪条律法规

  网络域名侵权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二、要如何认定网络域名侵权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人民法院审理有关网络域名的侵权纠纷中,如果符合以下情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构成侵权的,应当适用相应的法律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可以适用相关规定。

  1.原告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

  2.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3.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4.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涉外域名纠纷案件,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人民法院认定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可以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注销域名,或者依原告的请求判令由原告注册使用该域名;给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可以判令被告赔偿损失。

  三、网络域名侵权的主要类型

  网络域名侵权的主要类型如下:

  1.恶意抢注

  恶意抢注在域名侵权领域是指基于非法营利的目的,采取不正当手段抢先将相关权利人的商标、商号、版权、网站名称、名人姓名等注册为域名的不法行为。恶意抢注主要包括抢注在先权利和域名阻碍两种形式。

  2.域名变造

  域名变造,是指侵权人通过对知名域名或商标进行一定的修改变化,并将变造域名进行注册、使用,已达到混淆视听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域名变造往往利用所仿造商业标识的高商誉,通过搭便车的方式来推销自己的产品和服务。

  3.反向域名侵夺

  反向域名侵夺,是指恶意使用统一域名解决办法规定以企图剥夺已注册域名的行为。比较典型的就是商标权人滥用商标权向合法的域名注册人抢夺其认为有价值的域名或是将他人已注册的富有独创性和高知名度的域名恶意抢注为自己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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