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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2-22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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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程设计变更需要的资料有收取工程款的凭证、发包方供应材料的证明、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手续证明等。改变工程的使用功能、改变使用的材料品种等都有可能造成工程设计变更。

  一、工程设计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1.合同及有关修改合同的设计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及资料、图表;

  2.提供建筑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证明其合主体资格的有关证据;

  3.工程预算、决算书;

  4.拨付、收取工程款凭证;

  5.施工图纸;

  6.施工记录;

  7.发包方供应材料和设备的证明;

  8.承包方采购材料和设备的证明;

  9.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10.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

  11.国家机关的有关文件;

  12.其他证据。

  二、工程设计变更一般有什么原因

  1.修改工艺技术,包括设备的改变;

  2.增减工程内容;

  3.改变使用功能;

  4.设计错误、遗漏;

  5.提高合理化建议;

  6.施工中产生错误;

  7.使用的材料品种的改变;

  8.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不准确而引起的修改,如基础加深。

  9.由天气因素导致施工时间的变化。

  由于以上原因所提出变更的有可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中的任何一个单位,有些则是上述几个单位都会提出。

  三、工程设计变更的原则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设计变更无论是由哪方提出,均应由监理部门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协商,经过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并由监理工程师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但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设计遗漏和确有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

  2.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以后所产生的效益(质量、工期、造价)与现场变更往往会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等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做出决定。

  3.工程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总概算的范围之内,若确需变更但有可能超概算时,更要慎重。

  4.设计变更应简要说明变更产生的背景,包括变更产生的提出单位、主要参与人员、时间等。

  5.设计变更必须说明变更原因,如工艺改变、工艺要求、设备选型不当,设计者考虑需提高或降低标准、设计漏项、设计失误或其它原因。

  6.建设单位对设计图纸的合理修改意见,应在施工之前提出。在施工试车或验收过程中,只要不影响生产,一般不再接受变更要求。

  7.施工中发生的材料代用,办理材料代用单。

  要坚决杜绝内容不明确的,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增加材料用量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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