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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证需要的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2-21 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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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办理公证需要的材料有申请公证主体的身份证明、申请公证的相关文书、申请公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代理的委托书等。只要是公证过的事项都能够产生证据效力。

  一、办理公证需要的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公证的文书;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公证的效力

  法律快车提醒您,一切公证行为都产生证据上的效力。

  1.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2.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3.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

  三、办理公证需要多久

  公证后会在公证机构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拿到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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