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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什么情形应当终止上市交易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2-26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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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存在公司股本总额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有重大违纪行为、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等情形应当终止上市交易。管理方面的合同、提供或接受劳务都属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范围。

  一、存在什么情形应当终止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下列情况下终止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表作虚假记载;

  3.公司有重大违纪行为;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八条

  上市交易的证券,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的,由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终止其上市交易。

  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二、哪些交易属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范围

  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代理;

  5.租赁;

  6.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

  7.提供担保;

  8.管理方面的合同;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许可协议;

  11.赠与;

  12.债务重组;

  13.非货币性交易;

  14.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15.交易所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终止上市交易

  三、公司上市交易大致所需要的时间

  一般情况下,企业自筹划改制到完成发行上市总体上需要3年左右,主要包含重组改制、尽职调查与辅导、申请文件的制作与申报、发行审核、路演询价与定价及发行与挂牌上市等阶段。

  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企业各方面基础较好,需要整改的工作较少,则发行上市所需时间可相应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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