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缓刑考验期有什么要求
缓刑期内的考验期限有的要求如下: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二、缓刑考验期的规定是多久的
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
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
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
三、缓刑考验期在哪里执行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缓刑考验期应当在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