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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谁来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16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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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政拘留是由公安机关来执行的,也是由公安机关决定的。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行政拘留的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一般是20天的时间。

  一、行政拘留谁来执行

  由公安机关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拘留证。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二、行政拘留执行期间有案底吗

  会有记录,但一般不算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行政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

  三、行政拘留执行暂缓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情形内容包括了:

  1.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

  2.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申请,既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提出,但都必须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尚未执行或者尚未执行完毕前提出。因为如果行政拘留决定已实际执行完毕,就不存在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问题了;

  3.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关键条件;

  4.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担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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