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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和管制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9-10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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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拘役和管制的区别在于性质不同、适用对象不同以及适用机关不同等,拘役一般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一般适用于罪行性质轻的、危害小犯罪。

  一、拘役和管制什么区别?

  管制和拘役的联系为二者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两者的区别是:

  1.管制与拘役的含义与性质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2.管制与拘役的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3.管制与拘役的对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

  4.管制与拘役的执行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5.管制与拘役的严厉程度不同:管制是相对自由刑,不属于拘禁刑,拘役是绝对自由刑,属于拘禁刑;

  6.管制与拘役的执行场所不同:管制是在社会上执行,拘役是在特定的拘禁场所执行;

  7.管制与拘役的折抵刑期不同:在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管制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刑法》第三十九条【管制规定】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三、管制会影响工作吗

  会影响。

  法律快车提醒您,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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