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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切险谁负责投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12 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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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筑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负责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障范围一般包括了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过失、恶意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等。

  一、建筑工程一切险谁负责投保

  建设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一般是承包人。如FIDIC《施工合同条件》要求,承包人以承包人和业主的共同名义对工程及其材料、配套设备装置投保保险。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当为建设工程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因此,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建设工程一切险。

  二、建筑工程一切险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以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装饰物料、设备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保障:

  1.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洪水、地震、暴风雨、山崩、冻灾等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空中飞行物体的坠落、火灾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过失、恶意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施工材料或设备损失:保障因施工材料或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过程中受损或丢失所导致的损失。

  4.员工人身伤亡保险:保障施工期间工程人员因工作而导致的人身伤亡,提供医疗费用、残疾赔偿和死亡赔偿等保障。

  此外,建筑工程一切险还可能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即因施工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请注意,具体的保险内容和赔偿标准应以保险合同为准,建议在购买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咨询专业保险顾问的意见。

  三、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

  律快车提醒您,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一般是从工程开工之日起到竣工验收之日止,但实际以完工之日止。如果保险合同中约定了保险期限,那么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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