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中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在离婚案件中,搜集相关证据非常关键,但切记在搜集证据过程中,要保证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一方与他人同居、暴力、赌博、吸毒等有关证据。
2.双方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出资证明、银行的开户行及账号、股权登记、财产协议等。
3.债务的证据。如借款协议或者借条。
4.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如双方经济收入、家庭氛围、教育程度、子女意愿、证人证言、父母与子女的依赖程度等。
5.一方婚外情或者婚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如亲密照片、录像、书信等。
二、离婚案件中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离婚中举证责任的承担:对于夫妻感情破裂的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损害赔偿等问题的举证责任,双方按照各自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提出证据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三、离婚案件中的费用谁出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诉讼的诉讼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