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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如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30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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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在于是否属于失信,需要承担执行义务的都可以被称为被执行人,而失信执行人则在被执行人的基础上法院无法执行从而申请执行人得不到保障。

  一、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如何

  区别在于失信。

  1.被执行人: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

  2.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法律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被执行人几天能收到执行通知书

  执行通知书三日内送达。人民法院自收到执行申请之日起,如果在六个月内没有执行,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法院在经过审查后,可以强制性通知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三、被执行人能否提起执行异议

  法律快车提醒您,被执行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是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的,被执行人是属于案件的当事人,符合执行异议提出的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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