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意串通投标案件所必备的证据有哪些内容
恶意串通的证据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以是录音录像证据,只要是能证明以下事项之一的证据就可以:
1.投标人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
3.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4.招标者故意泄露标底,即招标人有意向某一特定投标人透露其标底行为;
5.招标者私下启标泄露,即招标人在公开开标之前,私下开启投标人标书,并通告给尚未报送标书的投标人;
6.招标者故意引导促使某人中标。即招标人在要求投标人就其标书作澄清事实时,故意做引导性提问,以促成该投标人中标了;
7.招标实行差别对待,即招标在审查、评选标书时,对同样的标书实行差别对待,或者对不同的投标者实施差别对待;
8.招标者故意让不合格投标者中标。即招标者允许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者参加投标,并让其中标;
9.投标者贿赂获密,即投标者通过贿赂手段,在公开开标之前,从招标者处获取投标者报价或其他投标条件的行为;
10.投标者给招标者标外补偿,即投标人有意与招标人商定,在公开投标时压低标价,中标后再给招标人以额外补偿;
11.招标者给投标者标外偿金。
二、恶意串通投标案件会构成犯罪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恶意竞标触犯了《刑法》,根据《刑法》的规定,触犯串通投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恶意串通投标案件由谁管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串通投标罪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罪的一种,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在实践中,这类案件通常由经济犯罪侦查部门负责处理。如果公安机关对串通投标罪的管辖不明确,上级公安机关会指定管辖。请注意,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地方司法实践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