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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时效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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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3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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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一般诉讼时效是三年,最长诉讼时效是二十年等。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一般包括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且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无法参加诉讼等。

  一、民事诉讼时效如何规定

  1.一般诉讼时效。

  《民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特殊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3.最长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民事诉讼时效中止的标准

  法律快车提醒您,诉讼时效中止的标准内容有: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三、民事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1.发生的时间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

  (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发生的法定事由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

  (2)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1)诉讼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

  (2)诉讼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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