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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数据证据的特点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11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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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电子数据证据的特点包括形式是数字化的、不受时空限制地获取、必须存储在电子介质中、可以通过各种电子设备进行传输和共享等。电子数据证据主要包括的内容是用户注册信息、网页等。

  一、电子数据证据的特点有哪些

  电子数据证据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电子数据证据的本质是以电子形式存储或者传输的,所有的信息都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这种数字化形式使得电子数据证据具有高度的便利性和可操作性。

  2.具有开放性的特征:与传统证据种类相比,电子数据证据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不受时空限制地获取,这是电子数据开放性的表现,也是收集该类证据亟须规范的地方。

  3.具有易变性与稳定性并存的特征:电子数据证据的易变性表现在对数据的修改、删除等操作相对容易,且不易留下痕迹。然而,由于电子数据证据是以数字形式存储的,一旦形成,其内容往往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容易被篡改或丢失。

  4.对电子化物质载体的依赖性:电子数据证据必须存储在电子介质中,这些介质可以包括计算机硬盘、光盘、U盘、SD卡等。审查、鉴定电子数据证据的真伪,也要靠专门的电子仪器、设备和特定的程序才能进行。如果没有相关的审查、鉴定设备,无论多么形象、真实可靠的内容,也只能停留在计算机各级存贮介质中,而不能被人们所感知,也不会直接出现在庭上供法官作为证据使用。

  5.易于传输和共享:电子数据证据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各种电子设备进行传输和共享,这大大提高了电子数据证据的利用效率。

  6.易于处理和分析:电子数据证据可以通过各种软件工具进行有效的处理和分析,例如数据挖掘、统计分析等,这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电子数据证据。

  二、电子数据证据主要包括有什么内容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1.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2.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3.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4.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5.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三、电子数据证据的关键元素有哪些方面

  1.审查电子证据的来源。包括形成时间、地点、制作过程等。

  2.审查电子证据的收集是否合法。

  3.审查电子证据与事实的联系。只有与案件相关的事实或逻辑上是相关的事实才能被认为是证据。

  4.审查电子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有无伪造、篡改等。

  5.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如与其他证据相一致,共同指向同一事实,就可认定其效力,作为定案根据,反之则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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