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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房产的定价方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10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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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院拍卖房产的定价方式有委托评估公司估价、与当事人进行议价、找房管部门咨询等。房屋法院拍卖的程序进行的流程有房管局进行查封、评估公司评估房屋价值等。

  一、院拍卖房产的定价方式有哪些

  法院拍卖房产价格的确定主要方式有以下四种:

  1.与当事人(原业主)进行议价

  一般来说,法院在拍卖之前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去跟房屋双方的当事人进行协商,并且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期限里面商议出来一个结果。如果双方当事人对议价结果达成一致,且合理合法,那么这个议价结果就会成为该房屋的参考价。

  2.找房管局定向询价

  采取这种方式确定评估价的,法院会向房管局等机构提前出具询价函,而且询价函里面会写明要求、完成期限等事项。

  3.在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进行网络询价

  目前可以进行网络询价的平台并不多,仅有京东、工商银行和淘宝三个渠道。

  4.委托评估公司估价

  房产拍卖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拍卖人不得以竞买人身份或委托他们代为竞买,也不得在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和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二、法院拍卖房产的程序如何

  法院拍卖房产程序如下:

  1.去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评估房屋价值;

  3.评估结果出来后,拍卖保留价根据评估价值确定;

  4.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房屋,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5.拍卖交易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等。

  根据相关规定,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三、法院拍卖房产的执行期限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法院执行拍卖的期限是二年,时效一般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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