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交豁免权包括什么内容
外交豁免权包括以下内容:
1.司法豁免。即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等高级官员因执行公务所犯的与本国有关的犯罪,享有不受起诉和审判的权利。
2.行政豁免。即外交代表机构成员以及随员在接受国享有的豁免权。
3.刑事管辖豁免。即在一定条件下,外国使领馆及外交代表机构不承认接受国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对有关人员有管辖权。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对外交官和外交代表机构实行保护制度,根据职务和工作分工不同,给予不同的保护措施。
二、谁拥有外交豁免权
来中国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其他具有同等身份的官员,外国驻中国的外交代表以及与其共同生活的不是中国公民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使馆行政技术人员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使馆服务人员。执行职务的外交信使。来中国参加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召开的国际会议的外国代表、临时来中国的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的官员和专家、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驻中国的代表机构和人员,享有外交豁免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第二十条
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不是中国公民,享有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所规定的特权与豁免。
使馆行政技术人员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果不是中国公民并且不是在中国永久居留的,享有第十二条至第十七条所规定的特权与豁免,但民事管辖豁免和行政管辖豁免,仅限于执行公务的行为。使馆行政技术人员到任后半年内运进的安家物品享有第十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免税的特权。
使馆服务人员如果不是中国公民并且不是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其执行公务的行为享有豁免,其受雇所得报酬免纳所得税。其到任后半年内运进的安家物品享有第十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免税的特权。
使馆人员的私人服务员如果不是中国公民并且不是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其受雇所得的报酬免纳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第二十一条
外交代表如果是中国公民或者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仅就其执行公务的行为,享有管辖豁免和不受侵犯。
三、有外交豁免权就能随便犯罪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有外交豁免权不能随便犯罪。
外交豁免权只代表外交人员不受所在地国家法律的管辖,但多在地国家可以通过外交途径将违法外交人员遣送回国,外交人员回国后会受到本国法律的审理甚至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