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专利审查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17 01:11
人浏览
导读:专利审查的标准有所申请专利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的情况、专利是否具备新颖性与创造性、权利要求书是否具有单一性等。书面审查原则、听证原则等都是专利审查需要遵守的原则。

  一、专利审查的标准是什么

  专利审查的标准主要有:

  1.是否符合专利第二条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

  3.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4.是否具有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条四款所规定的实用性;

  5.说明书是否按照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要求充分公开了请求保护的主题;

  6.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新颖性与创造性;

  7.权利要求书是否按照专利法第二十六第四款的规定,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保护的范围,独立权利要求是否表述了一个解决技术问题的完整的技术方案;

  8.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和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9.分案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10.权利要求书是否没有单一性;

  11.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还需要审查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五的规定 。

  二、专利审查手续如何办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专利审查的程序的步骤如下:

  1.确认需要申请的专利类型;

  2.检索同类型专利,可自主检索,也可委托代理机构更全面地检索;

  3.准备申请文件,提交进入申请步骤;

  4.获得受理通知书;

  5.初步审查;

  6.公布阶段(特指发明专利申请);

  7.实质审查(特指发明专利);

  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

  8.授权阶段。

  三、专利审查的原则有哪些

  1.保密原则

  审查员在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中,根据有关保密规定,对于尚未公布、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和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内容,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2.书面审查原则

  审查员应当以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文件为基础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补正通知)和审查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初步审查程序中,原则上不进行会晤。

  3.听证原则

  审查员在作出驳回决定之前,应当将驳回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通知申请人,至少给申请人一次陈述意见和/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时,驳回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是已经通知过申请人的,不得包含新的事实、理由和/或证据。

  4.程序节约原则

  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审查员应当尽可能提高审查效率,缩短审查过程。对于存在可以通过补正克服的缺陷的申请,审查员应当进行全面审查,并尽可能在一次补正通知书中指出全部缺陷。对于存在不可能通过补正克服的实质性缺陷的申请,审查员可以不对申请文件和其他文件的形式缺陷进行审查,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可以仅指出实质性缺陷。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