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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协议具有什么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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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7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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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人民调解协议具有的性质是民事合同性质,协议的当事人需要依约履行义务。如果是法院调解情况下制作出来而定调解协议,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人民调解协议具有什么性质

  人民调解协议是指发生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在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本着平等、自愿、合的原则,为解决民事纠纷而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协议,该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二、人民调解协议不履行怎么办

  调解协议不履行应该这样办:

  1.如果是在法院主持下签订的调解协议,如果对方未能如期履行,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并按照协议的要求强制执行;

  2.如果是在相应行政部门、执行部门如地方政府、劳动仲栽委云会组织的调解协议,如果对方事后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3.如果对方未能如期履行,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维持协议,调解协议必须由双方完全主观、自愿地达成,否则有证据证明,在被威胁协会或失去自由或无法区分事情的情况下,被迫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其次这取决于在什么情况下签署了调解协议,那么保护的方式是不同的。

  三、人民调解协议怎么撤销

  法律快车提醒您,调解书的撤销方式是:

  1.当事人有证明能够证明生效的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能够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向作出该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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