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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医疗事故的法律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18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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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处理医疗事故的法律有《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的,一般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一、处理医疗事故律有哪些

  医疗事故适用法律法规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民法典》等。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的

  医疗事故责任的划分如下: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三、医疗事故如何处理的

  医疗事故的处理是有协商、调解、诉讼。法律快车提醒您,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存在一年的有效期限。医疗事故争议解决完毕后,医疗机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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