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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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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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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农村征地详细流程是,当事人先提出申请,然后拟定好征用土地的方案,人民政府审核审核之后会进行公告等。农村征地价格是根据征用的土地用途进行确定的,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一、农村征地详细流程

  1.提出用地申请、拟定征用土地的方案;

  2.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以书面形式公告;

  3.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公告;

  4.落实征地补偿与安置资金,交付土地。

  《土地管理》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农村征地价格如何具体确定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三、农村征地的审批机关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需要哪些部门审批,要依据征收土地的类型而定,如果是基本农田的,由国务院进行审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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